人均五百的餐厅很有格调。
餐厅建在半山腰,窗外全是绿的——各种贵或不贵的植物,还有几颗长得老高的野菜。
菜一盘一盘上,分量不算大,摆盘非常精致,连一碟腌萝卜都恨不得摆成艺术品、一口的艺术品。
山猪吃不来细糠。
程渝持各种怀疑态度,咬下了第一口萝卜。
……贵有贵的道理。
吃到第三道,她彻底忘了价格。
“这个好吃……”
“嗯。”
“这个也好吃……”
“嗯。”
“这个一般。”
程斯伸出筷子,把她不怎么喜欢的夹走。
程渝很快又盯上下一盘。
在精致餐饮中,她一口气吃了三份猪扒饭。
程斯叹为观止,还打包了一份,结账非常痛快。
他刷卡的姿势很正常,正常得很帅,程渝稍微有些理解为什么部分小圈会卡经济实力,好几千一顿饭的驱使下,她的底线发生了一定程度地下调,程斯就算心血来潮打一下她的屁股,她也愿意。
显然,程斯偶尔的脑回路也很奇怪。
他竟然说,“养你比养狗有成就感,也更方便。”
程渝:?
他慢慢竖起手指,“一,你吃饭很香,下饭。二,你能自己遛自己,不需要我定时定点地服务。三……”
另一只手勾了勾她的下巴,“傻子。”
程渝竟然没有咬他�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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